人民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蒋琪)记者从环保部获悉,2016年4月,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件,其中公众反映大气污染最为集中,其次为水和噪声污染;被举报最多的行业是加工制造业,其次为化工业和非金属矿产加工业,所有举报件已立即转交属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据悉,2016年2月,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件,所有举报件已转交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现已全部按期办结。从地方环保部门查处情况来看,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25件,其余15件未发现公众反映的问题。存在污染问题的案件中,大气污染排名首位,其次为水和噪声污染;被举报最多的行业是化工业(7件),其次为住宿、餐饮及娱乐业(5件)和金属冶炼加工业(3件),这些企业因为污染物处理不到位、管理不善、设备故障等原因,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对公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乐陵市环保局责令该宾馆停止使用燃煤锅炉,改用集中供热或更换清洁能源。目前,该宾馆已停止使用该燃煤锅炉。
高唐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玉米脱粒机,并进行整改,及时完善各项手续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经单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运行正常,臭气浓度符合标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
经莘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各项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和废水污染问题。
经滨海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暗管偷排废水现象,粉尘排放未见异常,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水、废气污染问题。
经满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料场已苫盖,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厂区路面硬化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
博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封堵暗管排污口,妥善处理外排废水,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该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沙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对石灰窑出料口增设除尘设施,对除尘废水进行回收处理,按要求规范运行填料吸收塔,并依法给予处罚。
河间市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非法生产,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函告电力部门对其采取断电措施。目前,该厂已停产,供电线路已切断。
埇桥区环保局报请埇桥区政府对小黄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特别是对居民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染的管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小黄河流域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
经寿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及监测,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齐全,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
代县环保局责令该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在取得验收批复后方可复产,对尾矿库裸露部分采取洒水抑尘、简易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经清徐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全面停产,停产前将原辅材料全部合理存放,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废水污染问题。
南昌市环保局要求该处理场加强管理,严控垃圾填埋暴露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覆盖膜,并增加泡沫除味设施,增加除味频次,同时抓紧推进治理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善场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
东乡县环保局报请东乡县政府,建议责成岗上积镇政府对该厂落实停电及拆除设施强制措施,确保该厂依法取缔、停产关闭。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及监测,该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无明显气味,厂界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
富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木片及木粉采取有效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和废气排放。
通辽市环保局会同科尔沁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及监测,该公司周边异味不明显,各项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
经龙圩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及监测,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
金平区环保分局责令该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并对该厂进行查封。目前,该厂全部生产设备均已拆除搬走。
汉台区环保分局责令两家餐厅限期封堵排气口,并及时清理产生的油烟污染痕迹,消除污染隐患。目前,两家餐厅已对外排气口进行了封堵,墙面油污已经清理。
经榆树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和废水污染问题。
经琼中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烟尘污染问题。
经龙岩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1#、2#矿区均未生产,未发现倾倒弃土迹象,也未见河道河床有淤泥沉积,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违规处置固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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