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深府办[2007]8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07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我市流通领域的五金商品(水嘴)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共在全市六个区24家五金商店、超市等经销企业抽查五金商品(水嘴)70批次,合格33批次,合格率47.1%。
不合格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盐雾试验和流量。其中盐雾试验不合格的样品为33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89.2%;流量不合格的样品为6批次;盐雾试验及流量两项均不合格的样品为2批次。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盐雾试验。主要是检测水嘴在24小时乙酸盐雾环境下,镀铬表层被腐蚀情况的指标。国家标准中要求水嘴盐雾试验必须达到10级,即无缺陷。此次检验盐雾试验后最差的样品只达到6级,这种样品一旦暴露沾水表面很容易就会生锈,不耐腐蚀。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基体表面在电镀之前没有处理干净,带有杂质;二是有些厂家没有按照标准的电镀工艺来进行生产,为降低成本缩短电镀时间从而减少了镀层的厚度。
2、流量。GB18145-2003《陶瓷片密封水嘴》对水嘴流量的要求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面盆、洗涤类水嘴的节水性能,就是在动态压力0.1Mpa情况下,流量必须≤0.15L/s;第二种是淋浴类水嘴在动态压力0.3Mpa情况下,流量必须≥0.33L/s。流量超标,就达不到节水的效果,造成水资源的浪费。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普通水嘴未安装起泡器,只在出水口处安装防散花的塑料芯;还有的虽然安装了起泡器,但起泡器的过滤网层数少,不能起到限流的作用。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流量(L/s):b.面盆、洗涤及厨房水嘴(带附件)在动态压力为0.1MPa水压下, 流量不大于0.15L/s。
流量(L/s):在动态压力为0.3MPa水压下,浴盆水嘴(不带附件)流量不小于0.33L/s。
流量:b.面盆、洗涤及厨房水嘴(带附件)在动态压力为0.1MPa水压下, 流量不大于0.15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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