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服务范围:重庆市规划环评质量管理、重庆市电镀行业环境管理优化、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简化、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调整界定、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编制。
服务范围:重庆市大气环境容量时空分布研究(一期);报告研究对象应包括渝西八个区县,即江津、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研究区域为区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或工业园区范围;大气环境容量计算因子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四项。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上一篇: 印发《新北区关于促进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转型的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